紫微斗数星情:天相星
天相星
天相为南斗第二星,属阳水。
在斗数中,天相化气为印。前人譬喻之为掌印官。凡权力无印绶则命令不行,所以天相便成为权威的象征。紫微既喜[府相朝垣];天府亦须[逢府看相],天相不能相助,府库便失威权。
然而天相本身却缺乏特质。掌印玺的人,本身没有权力,仅属权力的象征而已,所以天相的性格,完全受环境支配。见善则善,遇恶则恶。
推断紫微斗数,最重视三方四正,夹宫比较上没有那么重要。但推断天相时则相反,必须先看夹宫,观察是否能成格局,然后才观察他的三方四正。
天相重视夹宫,即是他易受环境支配的表征。是[两邻相侮],抑或是[左右逢源],非常影响天相的性质。
有两个很著名的[夹局]一一一个是[财荫夹印]。
凡天相,其相邻两宫必分别为巨门及天梁坐守。天梁为[荫星],假如巨门得以为禄,便成为[财荫夹印]的正格。
若巨门不化禄,跟巨门同度的星曜,如太阳、天同、天机等化禄亦可以合格,不过格局较次。其中又以入庙的太阳化禄,及天机化禄为佳。一一当天机化禄之吋,天梁亦必同时化权,增加了荫星的力量,亦成为有力的格局。禄存与天梁相夹则不成格,因为必同时有擎羊与天相同度,是为破格。
另一个格局是[刑忌夹印]。
天相相邻两宫,一见擎羊同守、一见化忌同守,即成为正格。不过碰到这种情形的场合不多。至少居于辰戌丑未四宫的天相,就不会构成这个格局。
但天梁本身亦为刑法之星,所以即使没有擎羊,只要另一邻宫有化忌,则天梁便可起刑星的作用,形成[刑忌夹印]的另一种组合,天梁化禄不能解救,刑官得财,可能情况更坏;天梁化权则增加了刑宫的权势;必须天梁化科,且天相的三方四正不见煞曜,且见魁钺、辅弼、昌曲诸吉,然后才能藉刑官的清明来解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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